一、申請對象:108學年度上學期或下學期有擔任本校教師課程之教學助理(TA),目前在校者,方可提出申請。
二、申請方式:請於109年10月5日(星期一)中午12:00前,將申請資料紙本(正本)(如附件1)及電子檔光碟,各1份繳交至教學資源中心(生有樓1樓SB109辦公室)。
三、光碟內容請含申請書(word檔)、照片原始檔1張(直式個人照)。
四、獲選之優良教學助理將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「教學助理培訓暨知能研習營」(活動日期暫訂:109年10月19日,星期一,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發展,活動相關訊息另行公告。)公開表揚並頒發獎狀以資鼓勵。